树立人才评价“新风向” 聚力提升城市“软实力”——市委人才办负责人就印发《哲社文体人才认定办法(试行)》答记者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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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中共济南市委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印发《济南市哲学社会科学、文化艺术和体育高层次人才分类认定办法(试行)》(以下简称《哲社文体人才认定办法(试行)》)。市委人才办负责人就有关问题回答了记者提问。

问:请介绍一下制定《哲社文体人才认定办法(试行)》的背景和意义?

答:党的十八大以来,习近平总书记对人才事业发展和人才队伍建设作出一系列重要指示,反复强调要建立集聚人才体制机制,聚天下英才而用之。在中央人才工作会议上,习近平总书记指出,“要培养造就大批哲学家、社会科学家、文学艺术家等各方面人才”。党的二十大报告中,明确提出“培育造就大批德艺双馨的文学艺术家和规模宏大的文化文艺人才队伍”。这为我们做好哲学社会科学、文化艺术和体育人才有关工作提供了根本遵循和行动指南。

作为国家历史文化名城,近年来,济南市采取系列措施,持续推动城市软实力提升,出台了人才政策“双30条”,特别是在人才政策中新增了哲学社会科学人才支持政策。今年2月,聚力打造提升城市软实力的关键引擎,创建了北京大学济南城市软实力研究院,在社会上引起较好反响。《哲社文体人才认定办法(试行)》的制定,进一步落实了中央关于人才评价体制机制改革的精神,建立以创新价值、能力、贡献为导向的人才评价体系,有利于更好发挥人才评价“指挥棒”作用;进一步完善了济南哲学社会科学、文化艺术和体育高层次人才分类认定目录和标准,为推进济南哲学社会科学、文化艺术和体育人才队伍建设提供了有益探索;进一步构建了具有济南特色和相对竞争力的人才制度优势,有助于更加精准高效服务哲学社会科学、文化艺术和体育高层次人才,充分激发和增强人才活力,为济南提升城市软实力,加快建设“强新优富美高”新时代社会主义现代化强省会提供坚实的人才支撑和智力支持。

问:请介绍一下《哲社文体人才认定办法(试行)》的制定过程?

答:前期,市委人才办会同市委宣传部、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市文化和旅游局、市体育局、市文联、市社科联等有关市直部门(单位),成立工作专班,参考借鉴国内先进城市成功经验做法,结合济南实际,起草了《哲社文体人才认定办法(试行)》。为进一步提升办法的科学性和专业性,多次召开会议专题研究,反复征求市直有关行业主管单位和各区县(功能区)的意见建议,并召开了哲学社会科学、文化艺术和体育人才征求意见座谈会。综合各方意见后,形成了当前印发的《哲社文体人才认定办法(试行)》。

问:请问《哲社文体人才认定办法(试行)》主要内容有哪些?

答:《哲社文体人才认定办法(试行)》包括总则、认定程序、管理与法律责任、附则四个部分,主要有高层次人才认定对象、认定原则,人才申请途径、退出机制等。

同时,《哲社文体人才认定办法(试行)》附有哲学社会科学、文化艺术和体育高层次人才分类认定目录和认定审核部门(单位)。认定目录涵盖了哲学社会科学、文学创作、新闻传播、广播电视、音乐美术、戏剧戏曲、考古、文化传承、文化产业发展、体育等领域人才,共计有A(国内外顶尖人才)、B(国家级领军人才)、C(省级领军人才)、D(市级领军人才)、E(优秀专业人才)五类,78项目录。人才可根据目录查看自己符合哪一类人才标准,对应申请认定。认定审核部门(单位)主要就各行业主管部门(单位)人才分类认定工作进行了具体的分工,便于人才在申请认定时选择申核单位。

问:请问《哲社文体人才认定办法(试行)》主要特点有哪些?

答:《哲社文体人才认定办法(试行)》制定了哲学社会科学、文化艺术和体育高层次人才分类认定目录,主要有以下几个特点:

一是突出贡献导向。凭能力、业绩、贡献评价人才,体现行业领域人才特点,坚持业内认可和社会认可兼顾,注重代表性成果的质量、贡献及影响。

二是注重继承创新。学习借鉴先进地区做法,对现有济南市该领域人才认定政策进行归纳汇总,在哲学社会科学、文化艺术、文学创作、新闻传播、文化传承保护等方面进行补充完善、创新提升。

三是坚持动态调整。因属首次探索实践,我们为此制定了试行期,边试行边评估边完善。同时,实行人才动态管理,满三年需要重新备案登记。如果认定期内达到更高层次认定条件的,随时可以重新申请认定。

四是实行退出机制。有取消人才认定资格或注销原认定结果情形的,或满三年不备案的,或离开济南的,予以退出认定,有效解决人才认定“终身制”问题。

问:请问本办法人才认定的主要程序是什么?

答:哲学社会科学、文化艺术和体育高层次人才分类认定工作,通过济南人才网(rc.jinan.gov.cn)高层次人才分类认定系统进行。主要有3个步骤:一是人才线上申报,由主管部门(单位)或用人单位人事部门通过后提交;二是行业主管部门(单位)受理和审核,审核通过后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备案,在济南人才网进行公示;三是认定及入库,市委人才办集体研究通过后,录入高层次人才库,生成人才认定电子证书。

在目录以外的,参照目录条件,若符合相当于某层次人才的认定标准,可通过向行业主管部门(单位)申请“一事一议”的方式予以认定。

问:请问《哲社文体人才认定办法(试行)》认定的高层次人才能享受哪些政策支持?

答:经认定的哲学社会科学、文化艺术和体育高层次人才,可按照济南市人才政策“双30条”有关规定,在认定期内享受相应的工作和生活待遇保障。我们将为D类及以上高层次人才发放“泉城人才服务金卡”,在子女入学、配偶安置、医疗保健、交通出行、编制保障、旅游健身等19个方面提供人才绿色通道服务。

比如,交通出行方面,E类及以上人才都可以申领“泉城人才交通卡”,免费乘坐公交地铁3年。D类及以上人才在机场、高铁站等出行时,本人及1名陪同人员可享受绿色通道服务。

比如,医疗保健方面,D类及以上人才享受1年1次免费体检。A、B类人才参照享受一类保健待遇,并配备家庭医生;C、D类人才参照享受二类医疗保健待遇。

比如,旅游健身方面,D类及以上人才持“泉城人才服务金卡”,进入济南市政府投资的公园和3A级以上旅游景区免购门票入园,在全市各级体育部门所属公共体育场馆免费健身。

问:请问为确保《哲社文体人才认定办法(试行)》落到实处,市委人才办还将开展哪些工作?

答:《哲社文体人才认定办法(试行)》出台后,市委人才办将会同有关行业主管部门(单位),做好政策宣传解读和人才认定工作,让相关单位、人才更多地了解政策、更好地用足政策。

同时,市委人才办将会同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市教育局、市卫生健康委、市交通运输局、市体育局等市直部门(单位),做好已认定高层次人才的服务保障工作,协助解决好人才的“关键小事”,让广大人才在济南安心、舒心、放心。(来源:济南日报)